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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不小心撞到人

理应及时报警、抢救伤员、等候处理

而有些人驾驶电动车

撞人后竟不顾伤者的伤势

选择逃逸

殊不知这种错误的行为

会导致自己承担严重法律后果

案例一

年11月30日早上7时左右,家住高邮的陈女士骑着电动自行车上班,行驶到十字路口时,被另外一辆电动车撞倒后,对方驾车逃逸。民警赶到现场后,一方面将陈女士送医救治,一方面对事故展开调查。

经医院初步诊断,陈女士腰椎压缩性骨折。面对这一状况,民警随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预案。根据目击者反映,肇事电动车没有安装号牌,这给侦破案件带来了一定难度。

办案民警通过调阅监控、视频对比、案情分析、走访目击者等手段迅速锁定目标。12月9日,民警在省道沿线的一个企业内,将肇事者陈某某以及肇事电动自行车一并查获。

到案后,陈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当警方问他撞人后为何肇事逃逸时,他竟说是因为上班要迟到了。

最终警方认定陈某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陈某某作出元的处罚。

案例二

年12月10日16时02分许,二大队接到了事故报警,市区四望亭路煤气公司附近路段发生了一起电动车撞行人的交通事故,事发后,肇事者直接驾车逃离了现场。民警抵达现场后发现,伤者是一位老太,民警,在向其了解了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后,医院,医院检查,老太全身多处骨折及软组织挫伤。

二大队立即启动肇事逃逸应急处置预案,连夜组织专班民警开展调查。民警调取了沿途大量视频监控后,初步掌握肇事者和车辆的特征,经进一步调查,确定了肇事者骑车案发前和逃离的行车线路,通过系统对比和排查,最终锁定了肇事驾驶人郑某。

办案民警于12月20日在郑某家中将其抓获。到案后,郑某谎称发生事故后,以为对方没有什么问题,医院检查自己的伤情,驾车离开了现场。等待郑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无论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切不可肇事逃逸

应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肇事逃逸,不仅有违伦理道德

更是严重违法行为

那么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又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让我们一起往下看

何为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哪些情形是交通肇事逃逸

◆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交通事故当医院,但医院的;

◆交通事故当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医院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或逃避接受调查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交通肇事逃逸带来的影响

事故责任认定时,承担责任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因为逃逸而追究的行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将被处以元以上0元以下罚款,并将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驾驶员,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因为逃逸而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因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因为逃逸而使所承担的刑事责任加重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若不慎发生交通事故

应当及时下车查看情况

救助伤员拨打电话报警

切勿肇事逃逸

做文明守法的交通参与者

来源:二大队、高邮大队

编辑:张凡、小雪

审核:张明

        


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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