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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量降速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

忘不掉可能因为相爱了,

也可能因为互相伤害了。

1瞅一眼,寻衅滋事了

某日凌晨,陈某与朋友在漳平一KTV喝酒唱歌后准备离开,下楼时与被害人邓某等人相看几眼,陈某等人一句“看什么看”,将准备乘车离开的邓某拉下车,双方互相殴打,被劝开后,陈某从餐馆拿了一个啤酒瓶,将瓶底敲碎后追赶并捅刺被害人邓某,致邓某多处皮肤裂伤伴左食指伸肌腱离断伤。经鉴定,被害人邓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看一眼就伤害我?这辈子都记得你!

邓某

悔啊!一时冲动赔了三万八!还落个犯罪!

陈某

陈某某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二级,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被漳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法条链接: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再瞅一眼,又故意伤害了!

某日,被害人陈某某、吕某某等3人到漳平一沙县小吃店吃夜宵时,与正在店里面吃宵夜的吕某甲互看几眼。吕某甲离开沙县小吃五分钟后,与吕某乙、陈某甲骑摩托车经过沙县小吃店,又与正在结账的陈某某3人互看几眼,吕某甲不爽,跳下车与陈某某、吕某某等人发生互殴,吕某乙、陈某甲也下车帮忙,双方一对一互殴。吕某乙用随身携带的刀捅伤了被害人陈某某、吕某某,致陈某某胸部开放性损伤,全身多处皮肤组织损伤,吕某某胸壁皮肤软组织裂伤……

经福建闽西司法鉴定所鉴定,陈某某的伤情为重伤二级,吕某某的伤情为轻微伤。

吕某甲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陈某甲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十个月;

吕某乙被抓捕到案后,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法条链接: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都是无事生非,

随意殴打他人,

为嘛一个是寻衅滋事,

一个是故意伤害呢?

检察官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寻衅滋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吕某甲、吕某乙、陈某甲三人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冲动的代价是很大的,

给被害人带来伤害,

也给自己带来犯罪,

还影响了社会秩序的安定!

检察官提醒:

无事生非不可取!

退一步海阔天空,

让几分心平气和!

via:奉法龙岩

心平气和拿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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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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