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易门县东和路发生一起拖拉机连撞三辆轿车的交通事故,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

  当日7时25分许,易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东和路与迎春路段,有一辆拖拉机撞了我的轿车后,继续开着往前走了,我现在一直跟着他,请你们赶快来处理”。接到报警后,大队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处理,到达现场后,民警并没有看到事故现场,由于对方是拖拉机,现在已到了中心城区道路限制通行的时间,办案民警排除了肇事车辆已经进城的可能,便与报警人许某某一起对周边道路进行排查。7时53分,办案民警在曾所线大营村一厂房内找到了云04--***08肇事拖拉机。

  在现场,办案民警对拖拉机驾驶人陈某某(持“GK”类证机动车驾驶证)询问事故经过时,陈某某表示自己什么也不知道,也想不起来,同时民警发现陈某某行走时左摇右晃,摇摇欲坠,便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但并未检测出涉酒。

  经办案民警调取陈某某行驶路线的监控录像得知:当天7时16分许,陈某某驾驶云04--***08号大中型拖拉机自易门县城东和路家中由北向南行驶,打算到大营村一厂房拉建材,车子刚起步不久,就与前方停在住宅区楼下的云F**号黑色越野车相撞,相撞后陈某某继续驾车向前行驶,行至东和路与迎春路交叉路口时越过道路中心双实线,车头左侧部位与对向由许某某驾驶的云FJC***号小型轿车车头左侧相撞,两车相撞后陈某某继续驾车逆向行驶米后,又与停放于停车位内的云FVV***号小型轿车相撞,后陈某某继续驾车沿东和路前行驶后转入曾所线行驶至大营村一厂房内。

  经调查,陈某某未涉酒,事发后办案民警联系了其家属,从家属口中得知,事故发生时陈某某出于脑梗发作状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并不清楚,且其常年患有高血压,身体自控能力较差。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作者:张映荣金燕

玉溪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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