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即墨通济街道办认为,即墨市在2013年9月成立即墨市通济新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这条路已经不属于即墨通济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内了 ,属于通济新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记者了解到,即墨公路局提出,不能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报告上写着204国道,就认为是204国道说这条路是国道,没有理由

城阳市民王先生深夜骑三轮摩托回家,被横在道上的一棵树绊倒,被摔成截瘫雪上加霜的是,找哪个单位赔偿成了问题这条一直正常使用的(原)204国道怎么忽然间就没人“要”了呢?5年来,29岁的小伙躺床上已活到34岁,分文未得,妻子也离婚离开……

2010年4月25日,大概夜里11点多,29岁的王冬平骑着摩托回家,刚结婚没多长时间的王冬平,开着一个门头,做塑钢门窗生意回家时他经过即墨和城阳的交界处,这胸壁挫伤康复是一条他经常走的路,东西向的水泥路,水泥路西头就是一条南北向的天山一路,紧紧挨着水泥路的就是青岛一家健康产业工厂,穿过这条路,离王冬平城阳的家就不远了

那疑问就来了,这条被称为204的国道到底属于谁?为何交通事故鉴定上写的是204国道,为何当地居民都称之为204国道呢?即墨公路局没有给出明确答复

状告即墨市通济街道办事处,庞律师认为,是因为觉得这条路就在通济街道办辖区内,路是街道办维修的,路两旁的树也是街道办的,因为枯树着火,横在马路上,就是街道办的失责,应该对事故经济损失承担责任

3 公路局:不是我们的路

状告即墨市通济新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 国道没人要,找谁赔偿?

状告青岛市公路管理局城阳分局,是因为这条路正处在即墨和城阳胸壁挫伤如何治疗的交界处

2011年7月份,王冬平经青岛万方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致残程度为一级伤残鉴定费800元一次车祸,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在发生事故的第二个年头,妻子选择离开,离婚出走

王冬平委托庞洪祥开始打官司,路上有枯树,路没养护好,总要给个赔偿吧?但是他发现,太麻烦了,光给路找“主人”就找了好几年,他们索性将各个政府部门都告上法庭,庞洪祥律师的想法是“各个部门都在一起说说,看看路到底是谁的?”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了解到,伤残等级鉴定一般分为一到十级,而最严重的就是一级一级伤残划分依据一般有以下几项:第一,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第二,意识消失;第三,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第胸壁挫伤怎么办四,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即墨公路局同时提出,王冬平受伤是路旁的树木造成的,路边歪倒的树挡住路才出的事故受伤,该树木不属于即墨公路局所有,公路局对这个树木也不负有管理责任,所以不应承担责任最后,即墨公路局又提出,根据即墨人民政府的文件精神,(即政发(2008)45号文件),该路段及路边的树木由即墨相关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所以自己没有责任

青岛公路管理局、青岛市公路管理局即墨分局(以下简称即墨公路局)、青岛市公路管理局城阳分局(以下简称城阳公路局),均认为自己没有责任青岛市公路管理局和城阳分局理由充分,而且在法庭上做了详细陈述

那么既然这条路既不属于青岛公路管理局,也不属于城阳公路局,是不是说就该属于即墨市公路局呢,因为毕竟在即墨的行胸壁挫伤能好吗政辖区内,总不能这条路是飘在空中的吧?但是,即墨公路局同样在法庭上辩称,自己不应该负责

为什么没有理由呢?即墨公路局认为,国道、省道编号、命名都是由国务院规定好的,现在这条路没有标识,就不能说是204国道而且即墨公路局提出,根据文件规划资料,自己所管理、养护的公路,不包括这段路

路是国家的,路没维护好,行人摔残了 ,那道路的养护部门应该负责任吧?这个简单的逻辑,王冬平发现,完全行不通了因为这条路出了事故后,没人“要”了

在法庭上,王先生列举的六个单位一并成为被告分别是:一,即墨市通济街道办事处二,青岛市公路管理局即墨分局三,青岛市公路管理局四,青岛市公路管理局城阳分局五,即墨市通济街道办办事处华侨村民委胸壁挫伤常见症状员会六,即墨市通济新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1 深夜骑摩托被树绊倒

此处路上并没有路牌、标识、路灯,但附近人都知道,这就是原来的204国道夜里11点多,离家还有5.2公里,王冬平从西往东 ,开着摩托车上了水泥路,按照平时正常的状态,开完5公里大概需要20分钟

山东新岛律师事务所王磊律师告诉记者,青岛公路管理局和城阳公路分局的理由没有问题的,事故发生后,首先就要找这条路所有权人、管理人是谁,谁的责任造成的,就找谁如果青岛公路管理局和城阳公路局证明这条路不属于自己,那就没有责任

状告青岛市公路管理局即墨分局,是因为这是负责对自己辖区内道路进行维护、管理的部门无论是国道、省道,还是市政道路,县乡道路,公路管理部门都应负起相应的维护责任胸壁挫伤治疗,如果路没维护好,行人出事故,那当然公路的所有人要承担责任

记者调查发现,国道实际已废弃20年,但归属仍不明晰,各部门均表示“不属于自己管理”,到底属于谁,甚至追到到了解放前最后,法院判定王先生自己承担一半的责任,另外一半由当地街道办承担那么,市民在路上,遇到被扎胎、摔倒,常常自认倒霉,其实都可以去找相关部门来赔钱,那么应该找谁、去哪维权呢?记者探访时,原204国道旁在焚烧垃圾当事人王先生

而城阳公路局,提出和青岛市公路管理局相似的理由即事发地段不属于自己辖区,而城阳公路局也从没有对该路段进行管理养护

青岛市公路管理局在法庭上辩称,青岛市公路管理局与即墨公路局是独立事业法人,事业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事发地段不胸壁挫伤症状属于青岛公路管理局管理和维护的公路也就是说,自己和即墨公路局都是独立的,自己不管即墨公路局,而且事发那条路也不属于自己管

刚到达达亚集团处,悲剧发生了路南侧的一棵枯树横倒在路上,天黑、没路灯,那一瞬间,王冬平的摩托车撞上了枯树,飞出了国道事故发生后,王冬平被送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第四零一医院住院治疗一个月,一个月后,他截瘫了记者看到,当时医院诊断的结果是:胸3椎体爆裂骨折脱位伴截瘫、肩胛骨骨折、脑挫裂伤、硬膜外出血、胸挫伤、胸腔积液、颅底、颅骨骨折、头皮裂伤等,住院治疗总共花了63000余元王冬平的律师庞洪祥说,通俗讲,这就是高位截瘫

王冬平老家平度还有60多岁的老母亲,而自己就此瘫痪了,谁来照顾老母亲?谁来胸壁挫伤治疗方法照顾自己?谁来照顾家庭?这些问题一一摆在他面前,直到现在,车祸过去5年后,他仍然藏了一个秘密:“妈妈不知道我出事了 ,怕她担心”律师庞洪祥也心疼他,“他妈妈有点精神疾病,这孩子一直没告诉家人,也没回老家,就这么瞒着”

律师庞洪祥算了一笔详细的账,住院费、误工费、残后护理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相关国家赔偿标准,算出来总共170多万一审在即墨法院进行,法院宣判即墨公路管理局应该承担70%的责任,由即墨公路管理局负责赔偿,但即墨公路管理局不服,案子于是进入重审程序

状告即墨市通济街道办办事处华侨村民委员会因为此处就在华侨村旁边,村民倾倒的焚烧垃圾就在路旁,焚烧的垃圾引燃了枯树

一审之后,王冬平的赔偿没有拿到一分钱,左胸挫伤他甚至更加糊涂了,“越来越乱,路到底谁的,都要论到解放前了”,庞律师感慨,“路越纠缠越不明白,那解放前修的,政府部门就没有责任吗?按照以前的规划,这块地方属于烟台地区,我们是不是还要告烟台的公路局呢?”在法庭上,各个部门的代表齐聚一堂王冬平状告的任何一个部门,都表示自己不应该负责,自己对这条道路没有管理权

状告青岛市公路管理局,是因为青岛市公路管理局是即墨分局的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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