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8时23分,山东N号低速货车顺博山区北山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博沂路掩的村路口处,先后与顺博沂路由北向南行驶的1辆公交车(鲁CG)、1辆大客车(鲁CB)、1辆小型客车及1辆二轮摩托车相撞,经初步勘验,造成公交车上4人死亡、低速货车上1人死亡、小客车上1人死亡,伤人情况正在核实。

事故发生后,市委副书记、市长周连华,市委常委、副市长杨洪涛,副市长刘东军,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市政府应急办,博山区领导及区交警、公安、消防、交通、卫生、应急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立即赶往现场,组织救援工作。目前,该事故正在调查处理中。

事故现场(感谢网友供图)

提醒驾驶员朋友注意行车安全!!!

车祸现场急救方法:   

1、现场组织:临时组织救护小组,统一指挥,避免慌乱,要立即扑灭烈火或排除发生火灾的一切诱因,如熄灭发动机、关闭电源、搬开易燃物品,同时派人向急救中心呼救。指派人员负责保护肇事现场,维持秩序。开展自救互救,做好检伤分类,以便及时救护。   2、根据分类,分轻重缓急进行救护,对垂危病人及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心脏按压和口对口人工呼吸。对意识丧失者宜用手帕、手指清除伤员口鼻中泥土、呕吐物、假牙等,随后让伤员侧卧或俯卧。对出血者立即止血包扎。如发现开放性气胸,进行严密封闭包扎。伴呼吸困难张力性气胸,条件许可时,可在第二肋骨与锁骨中线交叉点行穿刺排气或放置引流管。骨折处进行固定。对呼吸困难、缺氧并有胸廓损伤、胸壁浮动(呼吸反常运动)者,应立即用衣物、棉垫等充填,并适当加压包扎,以限制浮动。   3、正确搬运:不论在何种情况下,抢救人员特别要预防颈椎错位、脊髓损伤,须注意:   (1)凡重伤员从车内搬动、移出前,首先应在草地放置颈托,或行颈部固定,以防颈椎错位,损伤脊髓,发生高位截瘫。一时无颈托,可用硬纸板、硬橡皮、厚的帆布,仿照颈托,剪成前后两片,用布条包扎固定。   (2)对昏倒在坐椅上伤员,安放颈托后,可以将其颈及躯干一并固定在靠背上,然后拆卸座椅,与伤员一起搬出。   (3)对抛离座位的危重、昏迷伤员,应原地上颈托,包扎伤口,再由数人按脊柱损伤的原则搬运伤员。动作要轻柔,腰臀部托住,搬运者用力要整齐一致,平放在木板或担架上。   现场急救后伤员根据轻重缓急由急救车运送。千万不要现场拦车运送危重病人,否则由于其他车辆缺乏特殊抢救设备,伤员多半采用不正确半坐位、半卧位、歪侧卧位等而加重伤势,甚至死于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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