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的小葛(男方)与小杨(女方)曾经是一对情侣。
去年5月的一天,两人一起去宁波游玩,晚上住在某酒店。浓情蜜意之时,小葛想给女友一个“公主抱”,却不料一时失手,导致小杨摔倒在地。医院后经过诊断,小杨胸壁挫伤,并且有三根肋骨骨折,为此花费医疗费余元。后经宁波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小杨因伤误工天。
事后,两人就赔偿事项多次沟通,但因意见相左,没有谈出什么结果,感情也逐渐破裂,最终分手。后小杨将小葛起诉至宁海法院,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2万余元。
在诉讼过程中,小葛辩称小杨是自己在酒店洗澡时,不慎摔倒受伤,因此与他无关。小杨受伤后,医院求诊,已尽到了义务,故而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小葛没有提交证据。
法官调看原告小杨提交的证据,聊天记录显示双方曾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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